关于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、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绩效评估的评鉴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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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)
一、加强学习教育。两院要认真梳理总结这次绩效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属于共性问题的,认真分析、查找原因、完善机制,以点带面,抓好整改落实;教育法官、检察官牢固树立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廉洁”的核心价值观,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,始终做到忠于事实,忠于法律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,积极勇敢地同各种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作斗争,积极捍卫法律尊严,维护司法公信力;督促法官、检察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、法律至上、人民利益至上,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,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制作每一份法律文书,为法治乡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二、强化业务培训。两院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,不断提高法官、检察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、法律素养、办案水平以及处理复杂社会矛盾的能力;尤其要对新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重点学习,以便于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需要;通过达标考试,业务技能比武、规范化建设等措施让广大法官、检察官积极参与,共同提高。
三、提升办案质量。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、四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中央政法委《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》,以这次绩效评估工作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法官、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、违法办案终身追责的责任意识,完善工作机制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定性准确、处理适当、程序合法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;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线办案法官、检察官的激励机制,更加重视对德才兼备、业绩突出的法官、检察官的培养;注意发掘和树立法官、检察官队伍中的优秀典型,通过树立先进,鞭策全体司法干警,更好地推动司法为民、司法公正。
被评估人员请根据本评鉴意见做好整改工作,并将整改结果于2015年3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。